薪酬
薪酬視乎個別機構和職位所需資格和經驗而定。
初入職的新聞工作者多會擔任見習記者、助理編輯或副編輯的職位。由於沒有實際工作經驗及知名度,初入職員工的薪酬通常比較低,但隨著經驗及知名度的增加,待遇會相應提高
很多新聞從業員,尤其是一些知名的作家及撰稿人,都不是傳媒機構的全職僱員。他們通常以合約或自由投稿的形式,在報章雜誌上刊登文章。因此,他們的薪酬並非以月薪計算,而是受工作量多寡影響
工作時間及假期
新聞從業員沒有固定的工作時間。除了文職及行政部人員外,其他員工大都需要不定時及輪班工作。記者的工作時間分早班及夜班,每班大約十小時左右。同時,記者必須隨時候命,在很短的時間內出發採訪,而他們通常也需要超時工作
早報的副編輯傍晚四時左右上班,至凌晨一時或四時最後版本付印後始可下班
至於休息日方面,通常會採取輪休制度發放,因此新聞工作者可能在星期天或公眾假期仍需要上班。根據香港新聞工作者聯會在2001年的調查,新聞業從業員的平均年假日數為12.3天,但亦有個別的新聞從業員可享有40天的年假
工作環境
新聞從業員需要在任何環境下工作,他們可能在辦公室、戶外或到其他何地方進行採訪。在遇到國際關注的新聞時,新聞工作者亦可能被派往其他國家,進行現場採訪,務求取得第一手的資料
僱傭保障
如你對本港的僱傭條例或其他勞工法例有任何疑問,可透過以下途徑查詢更詳盡資料:
![]() | ( 勞工處24小時查詢熱線:2717 1771 (此熱線由「1823政府熱線」接聽) |
![]() | 勞工處互聯網網頁:www.labour.gov.hk/legislat/contentA.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