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政人員 (Legal Executive)
工作簡介
法律行政人員受僱於律師行、大律師事務所、司法機構、律政司、法律援助署、法定機構及商業機構內的法律部門,為上述機構的運作提供不可或缺的支援服務。在律師或大律師的督導下,他們的工作包括﹕
- 草擬文件
- 接見當事人及證人
- 建議當事人如何提供口供
- 幫助當事人申請保釋
- 準備及出席簡單循例性的法庭聆訊
- 處理辦公室的日常行政工作
素質及資歷
- 擁有靈活的頭腦及良好的分析能力
- 有耐性、做事謹慎盡責
- 有相當的法律知識
- 中、英文良好
- 中七或以上程度,取得法律學文憑或副學士學位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