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務處

香港警務處的主要職責是:

警員

工作簡介 可被調派到不同部門工作,如陸上總區、機動部隊、交通部、刑事部或水警總區等,工作包括:
素質及資歷 訓練 晉升途徑



督察*

警署警長

警長

警員

*服務滿兩年,具備香港中學會考五科E級(包括英國語文科(課程乙))的學歷資格,並獲最後遴選委員會推薦的警員、警長或警署警長均有機會晉升至督察職級。此外,初級警務人員可經由公開招聘程序直接申請督察職位,毋須經內部推薦。

督察

工作簡介 素質及資歷 訓練 晉升途徑



警司

警署警長

高級督察

督察

僱傭條件

查詢方法

香港灣仔軍器廠街1號
警政大樓西翼37樓警察招募組
2860 2860
www.police.gov.hk/recruit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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