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位海員在加入輪船公司前,都會簽署一份僱傭合約,內容包括工作性質、僱用期、工作時間、薪酬及所有其他僱員福利。
薪酬
不同輪船公司或不同類別的船隻所付出的工資差別很大。一般而言,在遠洋輪比沿岸航行的船隻工作的海員,會獲得較優厚的薪酬,而油輪比乾貨船付出薪酬較高
國際運輸聯盟(International Transport Workers' Federation) 每年釐訂各級海員的標準薪酬結構,鼓勵船公司參考有關資料,支付薪酬給他們的海員。有興趣人士可向有關機構查詢
福利
除底薪外,通常一名高級海員可獲津貼與獎金,例如假期津貼、超時津貼及考試津貼等
工作時間
工作時間視乎職位而定
正常工作時數為每星期44小時
多數工作人員均需在船隻航行時輪班值勤。除電報員外,每日值勤兩次,每次四小時
船長及輪機長通常不需輪值,因他們責任重大,無論任何時候,均需隨時提供服務
在一些現代化的輪船上,某些輪機員亦不需輪班當值,他們主要在日間工作
在只聘有一名電報員的船隻上,他需要每天當值八小時。當值時間需按國際規例分為四節,每節二小時
假期
船上工作並沒有週末假期。工作人員每週工作七天,有些輪船公司給予額外岸上假期作為補償。當船隻抵達港口之際,如果工作安排許可的話,僱員可獲週末例假。不過,當輪船停泊的時候,每一部門最少要有一位員工在船上當值。有些輪船公司會支付額外工錢,以補償超時工作
遇上緊急狀態,船長可以命令任何海員工作而毋須支付任何補償
僱傭保障
如你對本港的僱傭條例或其他勞工法例有任何疑問,可透過以下途徑查詢更詳盡資料:
![]() | ( 勞工處24小時查詢熱線:2717 1771 (此熱線由「1823政府熱線」接聽) |
![]() | 勞工處互聯網網頁:www.labour.gov.hk/legislat/contentA.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