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簡介
文憑教師
在小學、中學、特殊學校或實用教育中心授課或擔任圖書館教師
教導學生基本知識、社會技能及發揮潛能
準備課程的教學大綱,並在課堂講授,利用視聽器材授課
擔任班主任,評核及記錄學生成績
籌備及推行課外活動,維持課室紀律和秩序
協助處理學校的行政工作及非教學職務
批改習作,草擬測驗或考試試題,以測試學生成績
輔助一些在適應環境、紀律或學業上有問題的學生,並和家長討論解決方法
部份老師或需在實驗室或工場中向學生作出實地的指導和示範
助理小學學位教師
在小學任教
工作範圍與文憑教師相似
在校內帶領推動以下新措施計劃:校本管理、有效的課程措施、學校行政及管理系統、學校本位輔導方式以及資訊科技教育
學位教師/助理教育主任/小學學位教師
在小學、中學、特殊學校教學,或在特殊教育服務中心教導弱能兒童
教導學生學習文化學術知識和社交的技巧,為將來升學就業作好準備
準備課程的教學大綱,利用視聽器材授課,在課堂講授
擔任班主任,評核和記錄學生成績
籌備和推行課外活動,維持課室紀律和秩序
批改習作,草擬測驗或考試試題,以評估學生成績,並為學生作好準備以應付公開考試
擔任學校的特別職務、行政工作或其他非教學職務
輔助一些在適應環境、紀律或學業上有困難的學生,並和家長討論解決方法
不斷掌握所教科目的最新發展和知識,以擴闊和改善教學方法,及應付學生不斷轉變的需要
素質及資歷
要當幼稚園、小學或中學教師,有關人士需要根據本港教育條例取得檢定教員或准用教員的地位:
檢定教員
非學位教師 - 持有教師文憑
學位教師 - 學士學位加教育文憑/證書
准用教員
要有足夠學歷,但無需專業教育資歷
有耐性,喜歡接觸兒童及青少年
對工作有熱忱,並樂於接受新思想
善於表達自己
在官立或資助學校擔任小學或初中教師,須持有認可的教師文憑或教育證書,他們會受聘為文憑教師
助理小學學位教師:須持有認可的學士學位及曾接受小學教育的師資訓練或同等學歷,而在職文憑教師如持有認可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亦可轉職為助理小學學位教師
在官立或資助中學任教工科或商科的教師:須持有認可教育學院頒發的工業科目教師證書或同等學歷,他們亦可接受一些部份時間在職課程,以改善有關教學技巧
准用教員可修讀在職教師訓練課程而成為註冊教師
私立學校可聘用具備合適資格的申請人為准用教員,例如:具有中學會考5科及格或以上,其中包括英國語文或中國語文
晉升途徑
官立/資助小學
文憑教師 > 助理教席 > 高級助理教席 > 首席助理教席
助理小學學位教師 > 小學學位教師 > 二級小學校長 > 一級小學校長
官立中學
文憑教師 > 助理教席 > 高級助理教席 > 首席助理教席
助理教育主任 > 教育主任 > 高級教育主任 > 二級校長 > 一級校長
資助中學
學位教師 > 高級學位教師 > 首席學位教師 > 二級校長 > 一級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