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簡介
物業管理員主要負責日常保安及管理工作,他們的職責包括:
巡邏(須獨自逐層巡樓)
記錄訪客、維修技工或送貨工人的資料,防止未經許可人士進入大廈
記錄大廈所發生的事故,例如:電梯損壞、停電、漏水、警鐘鳴響等,並通知 有關負責人跟進處理
確保走火通道暢通無阻
聯同維修技術員確保電機裝置妥當
處理其他日常管理事務,如收取管理費、分發垃圾袋、聯絡技工進行簡單的修理工作
監督物業的維修及清潔工作
維持秩序
處理突發事件
較高級的物業管理員須管理下屬,及控制室內保安系統的運作
素質及資歷
小學程度或以上,較高級的物業管理員一般須擁有中學程度
曾接受物業管理的培訓
對客戶有禮、友善、具責任感
警覺性高、應變能力強、具處理突發事件能力
體格強健
對所看守的大廈有清楚的認識,如走火通道和滅火筒的位置等
能獨立執行職務
具良好溝通能力,操流利廣東話、簡單英語,有些工作崗位要求物業管理員操流利普通話
有些工作崗位要求員工懂電腦操作、及持有急救證書
主管級的管理員須擁有良好的管理能力、豐富物業管理及電腦操作經驗,個別公司可能要求主管級的員工持有駕駛執照
持有保安人員許可證
保安人員許可證
凡從事保安工作人士,均須領有警務處處長發出的保安人員許可證。保安人員許可證共分以下四類:
甲類: |
只限「單幢式私人住宅建築物」而無須攜帶槍械彈藥執行的護衛工作
|
乙類: |
就任何人、處所或財產提供的而無須攜帶槍械彈藥執行的護衛工作(包括在甲類之內者除外)
|
丙類: |
須攜帶槍械彈藥執行的護衛工作
|
丁類: |
安裝、保養及/或修理保安裝置及/或(為個別處所或地方)設計附有保安裝置的系統 |
有關保安人員許可證的申請事宜,請聯絡以下機構
保安及護衛業管理委員會
![]() | 香港中環遮打道10號太子大廈408室的秘書處 |
![]() | 2801 6181 |
![]() | http://www.sb.gov.hk/eng/links/sgsia/ |
香港警務處牌照課保安人員許可證組
![]() | 香港灣仔軍器廠1號警察總部警政大樓12樓香港警務處 |
![]() | 2860 6543 |
晉升途徑
初級的物業管理員若工作表現良好,在累積經驗和不斷進修後,可獲得晉升機會。一般的晉升階梯如下: